DB32T 3610.3-2025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docx
ICS03.220CCSR87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610.3—2025代替DB32/T3610.3—2019
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intelligentmonitoringsystemofroadtransportvehicles—Part3:Communicationprotocol
2025-02-06发布
2025-03-06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Ⅰ
DB32/T3610.3—2025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缩略语 1
5终端与平台协议基础 2
6平台数据交换协议 31
参考文献 49
DB32/T3610.3—2025
Ⅲ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2/T3610《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的第3部分。DB32/T361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平台;
——第2部分:终端及测试方法;
——第3部分:通信协议。
本文件代替DB32/T3610.3—2019《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与DB32/T3610.3—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参数设置指令”车距过近报警相关协议内容及报警等级定义要求(见2019年版的4.3.1);
b)增加了“参数指令设置”中“不系安全带报警分级速度阈值、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分级速度阈值、驾驶员行为监测、变道决策辅助功能”参数要求(见5.3.1);
c)增加了“驾驶员行为监测功能报警”中“未系安全带报警、红外阻断性墨镜失效报警、双手脱把报警”数据格式的要求(见5.4.2);
d)增加了“驾驶员行为监测功能报警”精度、维度“精确到百万分之一度”的要求(见5.4.2);
e)增加了“终端升级方式”中“终端控制命令字说明”的要求(见5.7.1);
f)增加了“智能音视频传输”中“实时智能音视频传输、历史智能音视频传输、多中心连接控制”内容的要求(见5.9);
g)增加了“数据实体格式”中“上报驾驶员身份信息应答消息、报警附件主动上报”数据体要求(见6.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驭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储春祥、陈明辉、何健、刘前进、何宇、顾敏、闫枫逸、朱雷雷、蒋学辉、王建刚、吴志明、许成涛、邓隽卓、韩正平、李清、祁王栋、周宜婷、刘璐。
本文件于2019年首次发布为DB32/T3610.3—2019《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Ⅳ
DB32/T3610.3—2025
引
言
自2019年DB32/T3610—2019《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以来,在推动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道路运输车安全管理需求的提升及应用范围的增加,现有设备功能和技术标准已无法满足和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要求,亟需对执行技术标准进行更新和改进。此次修订旨在调整和完善原技术标准,以适应技术进步和管理需求,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系统及终端硬件的使用,提升平台及终端的功能性和可靠性,确保交通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通过近年来对全省终端和平台使用情况的巡查,发现了盲区监测功能缺失、设备报警误报率高、设备更换及维护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也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