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协议(乙类)新7篇.docx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协议(乙类)新7篇
篇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用户单位名称)
地址:(用户单位地址)
乙方:(数据提供单位名称)
地址:(数据提供单位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数据提供与使用范围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数据种类、范围、数量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一。
2.甲方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用于(用户单位名称)的(具体项目名称);
(2)在(具体地域范围)内进行(具体用途,如规划、设计、科研等)。
二、使用期限与续签
1.本协议有效期为(具体年限,如三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2.协议期满前,甲方如需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提前(具体时间,如三个月)向乙方提出续签申请,并提交续签所需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续签申请后(具体时间,如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同意续签。如同意续签,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合作条款和条件。
三、费用与支付方式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二。
2.甲方应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费用。如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按照附件二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保密义务
1.双方应对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和保管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方应对其使用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用于本协议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3.双方应对其知悉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机密性负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将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用于本协议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范围提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约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双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具体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相关仲裁或诉讼机构应为(具体机构名称)。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应适用(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名称)。
七、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但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篇2
一、前言
本协议旨在规范对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下简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和共享,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合法权益,促进数据的合理流通与高效利用。
二、定义与解释
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和更新的地理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地貌、水系、植被、交通、行政区划等。
2.“使用许可”:指使用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获得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授权。
3.“使用者”:指需要或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使用许可范围
1.使用范围:使用者可以在学术研究、新闻报道、公共服务等领域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或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
2.数据获取方式:使用者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或复制数据。
四、使用许可期限
1.许可期限:使用许可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具体期限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和数据的更新频率而定。
2.续约: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者应提前提交续约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五、权利义务
1.权利:
(1)使用者有权在使用许可范围内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进行相关研究和开发;
(2)使用者有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用于其他合法领域。
2.义务:
(1)使用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不得擅自修改、复制、传播或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商业活动;
(2)使用者应在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注明数据来源和版权信息;
(3)使用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数据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