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3T 011-2024消防救援队伍与微型消防站联合工作管理规范.docx
ICS13.220.01CCSC80
2103
鞍山市地方标准
DB2103/T011—2024
消防救援队伍与微型消防站联合工作管理规范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jointworkbetweenfirerescuebrigadesandmicrofirestations
2024-01-04发布2024-02-04实施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103/T01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振夫、李杨、高建武、周缘、刘朝和、杨硕、刘旭、林晓臣、祝明、张博、金大鹏。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及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49号,联系电话:0412-5596206。
II
DB2103/T011—2024
引言
为推动消防救援队伍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联训、应急准备联勤、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的落实,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协同作战的能力,减少火灾事故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构建“防消一体、力量整合、优势互补”的火灾防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鞍山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DB2103/T011—2024
3
消防救援队伍与微型消防站联合工作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救援队伍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合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日常管理联训、应急准备联勤、应急处置联动、应急响应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鞍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1—2014消防词汇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5907.2—2015消防词汇第3部分:火灾预防
GB/T5907.3—2015消防词汇第3部分:灭火救援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1—2014、GB/T5907.2—2015、GB/T5907.3—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救援队伍firerescuebrigade
依法或根据需要建立,配备人员和消防装备等,负责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消防组织,包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
3.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keyunitoffiresafety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3.3
微型消防站microfirestation
单位、社区组建的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
3.4
联训jointtraining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联合微型消防站开展的理论学习、战例研讨、预案修订、灭火技能和灭火战术训练等活动。
3.5
联勤jointduty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联合微型消防站开展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建筑消防设施测试、重大活动现场安保、消防安全巡检执勤活动。
3.6
联动joint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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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或信号后,开展的疏散、救人、灭火行动。
4日常管理联训
4.1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不定期抽查在册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核实微型消防站的人数、装备和在岗情况,提问微型消防站人员的职责任务、疏散人员的方法和初起火灾的处置措施。支队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属地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单位予以整改。
4.2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微型消防站的组织建设,指导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将灭火和疏散技能培训纳入消防监督管理和熟悉演练工作中,并采取集中培训、派员驻点等方式,定期深入微型消防站进行指导培训。
4.3消防救援站重点帮扶微型消防站修订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开展个人防护装备佩戴、人员疏散、安全疏散路线识别、水带水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