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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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1704140201-BD-001
1、工程名称:新北区主城区交通优化与路面养护改善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开经计[2017]159号 (2)投资额:50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规模:
(5)结构类型: /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 年 9 月 ~ 2017 年 11 月
3、标段划分:
招标 估算价 申请人资质类 注册建造师
编号 标段名称
内容 (万元) 别、等级 资质等级
新北区主城区交通优化与路面
市政公用工程施 市政公用工
养护改善工程项目泰山路(龙城
1 市政 262 工总承包三级 程二级及以
大道~黄河路)、通江路 (龙锦
(含以上) 上
路~太湖路)市政工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 / 。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投标保证金 5 万元/单位/标段,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
账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常州市新北区建筑
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账号:615101040218458;首
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至常州市新北区渭河路 2 号人防大楼 108室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
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年度保证金用户按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3)根据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常新政规 [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应出具 《新北区建设市
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应为 《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0519
(5)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1
(6)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并记不
良记录;
(7)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9)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 已参加信用考核的市政企业,
以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中的信用考核得分参与投标; 本地新办市政企业或新进我市外地
市政企业未参加信用考核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初始市政信用分参与投标。招标
人将拒绝未取得 “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0)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的投标。
6、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6.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
份证、投标注册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
(2)投标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
纳凭证原件 (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
时间为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连续三个月;
(3)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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