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克拉玛依供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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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项目代码
2409-650204-28-01-862176
建设单位联系人
马明杰
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地理坐标
工程线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输变电工程
用地面积(m2)
/长度(km)
永久占地面积:8500m2
临时占地面积:154600m2
总占地面积:163100m2
线路路径长度:33.4km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克发改发〔2024〕228号
总投资(万元)
5635
环保投资(万元)
43
环保投资占比(%)
0.8
施工工期
8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B要求: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因此,本项目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
符合性分析
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符合性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约束”。
2021年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发〔2021〕18号文印发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数据信息应用机制和共享系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
2024年11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的通知。
对照上述文件,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1本项目与新政发〔2021〕18号、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符合性
新政发〔2021〕18号、
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
本项目
相符性
一、生态保护红线: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2)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
(1)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2)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地表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已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未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沙尘影响严重地区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运营期主要为新建线路的噪声和电磁环境影响,无废气、废水和固废产生;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逐渐消失,因此,本工程对区域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不会突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三、资源利用上线:
(1)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2)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碳发展。
本项目为输电线路新建工程,运营期无水电消耗及其他能源消耗,用地现状主要为其他草地、裸地、采矿用地、天然牧草地,地表植被较为稀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