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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
第一篇: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 ( 简称甲方 ) :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 简称乙方 ) :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在××市 ( 地块编号: ) 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
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现已完成工程行象进度为。现有
偿转让,转让方式为
(1) 出售
(2) 交换
2. 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及其房屋建设权。
3.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
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单价元/㎡,总金额为
元。
付款方式为分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付款额为元;第三次付款时间为
年月日,付款额为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4. 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详见
附件 1. 项目批件明细表) 。
(2 )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文件(详见附件 2. 项目批件
明细表)。
(3 )于年月日向乙方办理资料与场地移交。
5. 乙方的责任
(1)依据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批件,按
时向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
(2 )于年月日会同甲方办理资料与场地接收事宜。
(3 )自本项目移交之日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
担。
6. 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 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与
义务的有关规定。
8. 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
全部由甲方负责。
9. 房地产项目转让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负责缴纳。
10.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处公证,并到政府
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经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
公室批准乙方正式取得土地、开发、建设经营权。
11.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房地产开发建设主管部
门权、公证处各份。
转让方: ( 盖章 ) 受让方: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 (略)
第二篇: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
甲方:嘉峪关市德丰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瓜州县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
惠互利的原则, 就联合开发 “瓜州县丽景聚兴楼” 项目事宜,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并同遵守。
一、 联营开发项目
1、 开发项目名称:瓜州县丽景聚兴楼。
2、 建筑规模: 6000 平方米。
3、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4 、 合同时效: XX 年 4 月 28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如
遇其它非甲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根据实际情况可行当延长
合同有效期限,但不得超过 XX 年 12 月 30 日。房屋销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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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产权时效可延长到房屋销售完和产权证全部为止。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原物资局办公楼南 30 米,原物资局住宅楼以北 16
米,丽景花园以西,通信部队以东,项目用地面积 1560 平
方米,住宅用地,使用年限 70 年。总建筑面积约 6000 平 1
方米。
三、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各负
其责、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甲方利用资金优势,负责对整
个项目的全部投资,并独立享有项目的全部投资收益。乙方
利用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建筑施工资质的优势,负责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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