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鑫浩印刷加工厂年产30万个包装盒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30万个包装盒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任县鑫浩印刷加工厂
编制日期:2021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万个包装盒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辛店镇留垒村
地理坐标
(东经114度53分13.971秒,北纬37度6分20.359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C223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20%
施工工期
无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项目已建成,依据“邢任大
用地(用海)
面积(m2)
700
气领办[2021]6
号”文件,免于处
罚,补办环保手
续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2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分析
本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所使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禁止类与限制类之列。对照《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淘汰类建设项目。
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逐条分析项目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任泽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05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47%。任泽区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
任泽区生态保护红线有五纵列。三纵列分别沿南澧河-沙河、沙洺河和滏阳河,呈南-北走向。一纵列大致呈北-西南走向,北起穆口村、环水村,南至北甘寨村、南甘寨村。一纵列大致呈北-东南走向,北起穆口村、环水村,南至留垒村、双逢头村。
本项目位于邢台市任泽区辛店镇留垒村,该项目建设不在生态红线之内。
3
项目位置
项目位置
350m
图1生态保护红线图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经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项目区域为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NO2、PM10、PM2.5、O3,任泽区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的实施中提出的措施。
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气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项目水墨印刷、覆膜工序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建设后空气中SO2、CO仍然达标,不达标因子PM1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