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924-2016 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docx
ICS27.100
F23
备案号:53993-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924—2016
代替DL/T924—2005
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
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forsupervisoryinformationsystem
forplantleveloffossilfuelpowerplant
2016-02-05发布
2016-07-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I
DL/T924—2016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功能 2
6实时/历史数据库系统 7
7硬件及系统配置 8
8软件组态和配置 10
9系统安全和网络管理 11
10文档资料 12
11验收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硬、软件验收测试记录表 17
附录B(资料性附录)运行日志记录表 28
附录C(规范性附录)可用率考核故障时间加权系数 29
Ⅱ
DL/T924—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规范起草。
本标准对DL/T924-2005《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进行修订,与DL/T924-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系统的适用范围在原来燃煤凝汽机组的基础上增加了空冷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供热机组;
系统可用率从不低于99.9%调整为不低于99%;
——增加了环保性能计算和分析功能。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与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新、黄廷辉、牛玉广、胡洪华、马明金、侯子良。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T924-2005《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为2005年2月14日,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DL/T924—2016
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
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的应用功能、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安全和网络管理、文档资料以及验收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已建火力发电厂的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8117(所有部分)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
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9385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9386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T10184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T14394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25000.1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kE)SQuakE指南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DL/T244直接空冷系统性能试验规程
DL/T467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
DL/T9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964循环流化床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DL/T1224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性能验收试验规程
ASMEPTC4.4GasTurbineHeatRecoverySteamGeneratorsPerformanceTestsCode(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4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upervisoryinformationsystemforplantlevel;SIS
主要为火力发电厂建立全厂生产过程实时/历史数据库平台、为全厂实时生产过程综合优化服务的实时生产过程监控和管理的信息系统。
3.2
功能站functioncomputer
完成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