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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热器技术协议
甲方: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2008 年 5 月 29 日
1、 立协议单位
甲方: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
2、 总则
2.1 换热器的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应严格按照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
换热器数据表、换热器通用技术要求和本技术附件进行。
2.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的确认, 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合同所有条款应负的责
任。
2.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个别条款存在异议,应事先向
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3、标准规范要求
3.1 换热器制造、 检验与验收必须严格按照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GB151-1999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图纸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并接收《压力容器按全技术监察规则》
的监督。
3.2 严格依照 JB4744-2000 《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 进行检验、
JB4708-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JB/T4730.1 ~6-2005 《承
压设备无损检测》进行无损检测。
4、材料
4.1 换热管要求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必须逐根进行单管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为 2.5MPa,
5 秒钟不渗漏为合格,并符合 GB/T8163-1999 标准或 GB2270-80 标准。
4.2 换热管及接管应符合 GB13296或国外相应标准规定。
4.3 16MnR材料应符合 GB6654-1996 《压力容器用钢板》 ,Q235-B 材料应符合 GB3274
中的各项要求。
4.4 因存放过久或其它原因造成表面有较多缺陷的制造原材料不得用于设备制造。
5、制造、检验、验收和质量控制
5.1 乙方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第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2 焊工须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焊工合格证。
5.3 无损检测应由持有相应种类和技术等级资格书的人员担任。
5.4 用于质量控制和检测的量器具应经资质单位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5 换热设备应按 GB150、GB151及 06180B-H-0 《换热器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进行制
造、检验和验收。
5.6 主体材料(包括筒体、封头、开口接管、法兰)应具有的质量证明书(或其复印
件),制造单位应按照本技术条件的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必要的复验。制造厂应对购进的主体
材料的标志和印记质量证明进行鉴定,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5.7 换热器的焊接接头检测应按 JB/T4730.1 ~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规定。设
备法兰与筒体的 B类承压焊缝应进行 100%的射线检测, 无法进行射线检测的焊缝应进行 100%
超声波检查,按 JB4730.1 ~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验收:缺陷等级射线为Ⅱ级,超
声波为Ⅰ级;其余承压焊缝 100%PT检查,Ⅰ级合格。
5.8 封头采用整张钢板成型。
5.9 筒体的排版应使焊缝尽量少。
5.10 所有受压的焊接接头须为双面全焊透结构。若由于原因不能双面焊,则需采用氩
弧焊打底单面焊,双面成型的工艺。
5.11 受压件的焊接接头表面须清理干净,不得有飞溅物、焊瘤等异物。
5.12 需热处理设备的产品试板的受热总时间至少要包括换热器热处理实际时间、 总时
间、累计时间(包括修补后重新处理的时间)的总和。
5.13 碳钢的非机加工表面要除锈、除油、除脂或其它物;机加工面涂能用溶剂洗掉的
防锈剂。
5.14 水压试验所用水要求干净、 新鲜, 氯离子含量不超过 25mg/L,并要滤提固体颗粒
(沙子、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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