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各项管理制度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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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是煤矿的第一政治任务,领导的第一责任,
企业的第一效益,职工的第一利益,我们在管理上要一切为了
安全、一切服从安全、一切服务安全、一切保证安全,我们要
树立安全是生命之魂、幸福之基、效益之本、稳定之源的安全
理念,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安全重点,
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
队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
全法》、《矿山安全生产条例》、《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
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生产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跟班队长是
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党支部书记是安全教育的第一责
任者,技术员是安全技术管理及职工培训的第一责任者,班组
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四、严格执行每周四的安全质量活动日制度,做到人员、
时间、内容三落实,坚持班班有针对性的安全戴帽,杜绝重伤
以上人身事故及其他二类以上机电事故。
五、发生轻伤事故,班组长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安监部
门汇报登记,应领取工伤登记表,跟班队长亲自主持事故分析
会议,搞清原因,分清责任,作出结论,伤者写出对事故的认
识,作好会议记录,跟班队长,班长,安监员必须在记录上签
名,连同登记表在 48 小时之内一并报告安监处,凡不符合上述
手续或拖延不报者,后果本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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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伤亡一、二、三级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和知情者,
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本队汇报,并通知安监处的安监员,同时
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杜绝一、二、三级非
伤亡事故,三级事故指经济损失在 500—— 5000 元或停产 2——
3 天)。
七、发生轻伤一人次, 扣本班奖金 50 元,重伤一人次扣 300
—— 500 元,违章责任者, 一月不得奖金, 发生非伤亡事故一次
(指三级)扣本班奖金 300—— 500 元,责任者一月不得奖,全
队发生重伤一人次和非伤亡三级以上事故,队干部一月不得安
全奖。
八、发生伤亡事故,按照矿上的有关规定以及责任情况进
行处理。
职工安全活动制度
安全是生命之魂、幸福之基、效益之本、稳定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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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学习活动是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
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为确保安全学习活动效果,特制
定本制度。
一、安全学习活动时间定在每周星期四,星期四为安
全学习日。
二、为便于学习,学习时间分 14:30 和 19: 00 两次
进行。
三、每个上岗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队组织的学习活动,迟到
一次罚款 5 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 10 元,罚款公布,每月考
核一次,在奖金中兑现。
四、安全学习、活动应结合实际,生动具体,可营造成各
种氛围,不拘泥于干部讲,工人听的单调、乏味形式。
五、干部讲解时,必须先认真准备,备好教案,讲解必须
有针对性。
六、每次安全学习、活动,必须组织好。保证良好的学习、
活动效果,认真培养大家的参与兴趣,提起精神。
七、安全学习、活动应认真考勤,做好活动记录。
八、对活动中大家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要认真梳理,
尽快组织排查解决。 对职工提出安全管理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
应及时借鉴和采纳。
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一、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每月由技术员提前拟定培训计划、
内容及相关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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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周一为安全培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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