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内丘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丘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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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内丘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项目
项目代码
2308-130523-89-01-398912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邢台市内丘县柳林镇小杨庄村村南,内丘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地理坐标
(114度22分59.244秒,37度18分9.969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中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
制品制造30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内丘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内审投备字[2023]88号
总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占比(%)
/
施工工期
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不新增用地面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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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
合性分
析
1河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1。
表1与河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类型
管控要求
本项目相关内容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本项目位于邢台市内丘县柳林镇小杨庄村村南,内丘县永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近岸海域优良海水比例逐步提升;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厂区泼洒抑尘,另外厂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罐车、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废气污染源均采取了完善的治理措施,外排废气污染物可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本评价要求对颗粒物进行倍量削减;本项目采取了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预防项目占地区域及周边土壤污染。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1、以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合理确定全省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能源与大气环境、岸线与海洋环境的协同管控。
2、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河北。
1、本项目用水依托当地供水管网,能源全部为电力;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厂区泼洒抑尘,另外厂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罐车、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不外排。2、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废气采取先进治理措施净化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置。
符合
生态环境
管控总体
要求
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严格产业准入,完善园区设施建设,推动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地下水开采管控。
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按要求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生产及生活用水由依托当地供水管网。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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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
合性分
析
2邢台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评价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邢政字[2021]13号)开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1与《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邢政字[2021]13号)中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
表2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对比结果
意见内容
本项目相关内容
分析结果
(一)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1.突出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