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一一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是单位工程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
2、研究决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
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