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管理制度.docx
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二、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6、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7、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四、安全消防管理措施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