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pdf
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一)编制的基本要求
1、在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后,在约定
时间内,一般应在14日内编制完成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
理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
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监理人
员完成,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第一
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2、对中型及以上或危险性大、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
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
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满足《建设
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中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
要求。
(二)安全监理规划编制的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应包括十二项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5、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8、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9、安全监理的监理工作程序
10、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安全监理的监理工作制度
12、安全监理的监理设施
(三)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
体,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
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⑴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⑵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
料;
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目施工方案。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⑴专业工程的特点;
⑵监理工作的流程;
⑶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⑷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