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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依据审核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活动,安全
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巡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技术交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文件的要求、
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案、专项安全技术
措施,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特殊要求制定。
三、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应涉及与安全技术措施活动相关的所有
员工,对危险岗位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
危害性。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告知作业人员所采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
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和操作。
五、特殊工种作业应对具体的技术细节及日常稳定状态的巡视、
观察等提出要求。
六、安全技术交底应涉及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基坑支护与降水
作业、机电设备作业、季节性施工作业、基坑及临边防护作业、起重
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
七、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三级交底制度(1)公司总工向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进行交底,(2)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
行交底,(3)班组长向一线作业人员交底。
八、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安全技术措施方
案,潜在的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安
全操作规程、标准及事故发生时所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九、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应由作业班组和安全员保存。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主管安全生产的
副经理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消除隐患的指导意见,由安全员实施检
查监督落实。
二、项目安全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目标责任考核分析会,并根据月考
核积累情况对责任人评定打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决
定,有效地把握指导安全管理工作的良性运作,年终召开全年总结会,
布置下年度安全责任目标和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