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同.docx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合同主体与定义
1.1公司主体
1.2管理层定义
1.3股票期权定义
第二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三条: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分配
3.1期权总量
3.2分配比例
3.3期权分配时间
第四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4.1授予标准
4.2授予时间
4.3授予条件
第五条:股票期权的行使条件
5.1期权行使价格
5.2行使期限
5.3行使方式
第六条: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
6.1绩效考核指标
6.2期权激励效果的评估
6.3激励效果的调整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7.1合同终止条件
7.2合同解除条件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8.1转让条件
8.2转让程序
第九条:合同的继承
9.1继承条件
9.2继承程序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0.1协商解决
10.2调解解决
10.3法律途径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1.1合同生效条件
11.2合同修改程序
11.3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信息披露
12.2税务处理
12.3监管遵守
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
13.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
13.2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13.3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14.1合同正本份数
14.2合同副本份数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主体与定义
1.1公司主体
公司注册地址:省市区路号。
公司法人:。
1.2管理层定义
高层管理人员:指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承担重要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
1.3股票期权定义
股票期权:公司赋予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权利,允许其在特定的时间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第二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本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更好地发挥其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分配
3.1期权总量
本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总量为万股。
3.2分配比例
股票期权将根据高层管理人员的职位、工作年限、绩效表现等因素,按照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3.3期权分配时间
股票期权的分配将在高层管理人员满足授予条件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第四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4.1授予标准
股票期权授予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
(2)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
4.2授予时间
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为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
4.3授予条件
(1)未发生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2)未发生重大失职、渎职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按照公司规定参加了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股票期权的行使条件
5.1期权行使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为每股元。
5.2行使期限
股票期权的行使期限为自授予之日起的年内。
5.3行使方式
股票期权行使可通过公司指定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
第六条: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
6.1绩效考核指标
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将与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场份额等。
6.2期权激励效果的评估
公司将对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期权激励方案。
6.3激励效果的调整
如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可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7.1合同终止条件
(1)合同到期;
(2)高层管理人员离职;
(3)公司依法解散、破产。
7.2合同解除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高层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高层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犯罪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8.1转让条件
(1)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转让给公司的关联方;
(3)依法进行遗产继承。
8.2转让程序
(1)高层管理人员向公司提交书面转让申请;
(2)公司董事会审核并批准转让;
(3)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
第九条:合同的继承
9.1继承条件
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死亡等情形,其股票期权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9.2继承程序
(1)继承人向公司提交继承申请;
(2)公司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3)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0.1协商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10.2调解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寻求第三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法律途径
如双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1.1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