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_T 2177-2021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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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177—2021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2021-10-19发布2022-01-18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177—2021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系统架构 2
5系统功能 3
5.1线网管理中心 3
5.2车站计算机系统 4
5.3车站终端设备 4
5.4乘车凭证 5
6基础业务数据编码 5
6.1基础编码 5
6.2通用数据类型 6
6.3地点类编码 7
6.4设备编码 8
6.5票卡编码 9
6.6传输数据编码 12
7票卡业务流程 14
7.1单程票业务 14
7.2电子车票业务 22
7.3一卡通业务 22
8数据传输和通讯接口 23
8.1ANCC与SC接口通信 23
8.2SC与SLE接口通信 23
8.3各城市ANCC系统接口 23
9系统安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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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中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计量器具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溯源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科诚节能环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亚军、徐淑鹏、任继乐、赵军、郭瑞丽、杨小彦、孙富平、贾萍、赵翰文、刘文芳、李新国、朱梦晗、周怡然、李梦凡、何治达、曹美阁、岳真、陈俊亚、窦亮、杨辉、葛梦溪、陈昌进、刘富星、周红涛、程忠阳、李国瑾、吴金然、张瀛丹、张博、黄修军、严军、徐伟峰、郑龙、刘长生、汪俊、应华、吕兴瑞、史明来。
DB41/T2177—2021
1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系统架构、系统功能、基础业务数据编码、票卡业务流程、数据传输和通讯接口、系统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907—2007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JT/T1179—2018交通一卡通二维码支付技术规范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自动售检票系统
基于计算机、通信、网络、自动控制等技术,实现轨道交通售票、检票、计费、收费、统计、清分、管理等全过程的自动化系统。
[来源:GB/T20907—2007]3.1.2
线网管理中心系统
可同时实现清分清算和线路级管理的自动售检票线网级系统。3.1.3
车站计算机系统
管理车站的票务、运行、客流统计等的计算机系统。
[来源:GB/T20907—2007]3.1.4
车站终端设备
用于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进行车票发售、进出站检票、充值、验票分析等读写交易处理的终端设备。
[来源:GB/T20907—2007]
3.1.5
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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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乘车凭证,采用实体车票和电子车票为载体,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发行,可在轨道交通网络内使用,可实现线网内换乘。
3.1.6
交易数据
在乘客购买、使用和对车票进行增值、补票、退票、退款、替换、更新等票务处理时产生的数据。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FC:自动售检票系统(AutomaticFareCollectionSyste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