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历史与水土流失状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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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发展历史与水土流失关系 林业发展史与水土流失史简介 古代原始森林利用时期→古代林业形成和发展时期→近代林业兴起时期→现代林业发展时期 原始农业时期自然侵蚀→西汉时期水土流失凸显于北方地区→唐宋以后水土流失扩展到南方地区→建国初期水土流失恶化→八十年代以后水土流失恶化趋势有所遏制 古代林业形成和发展时期(西汉时期水土流失凸显于北方地区→唐宋以后水土流失扩展到南方地区) 古代林业的形成和发展(前21世纪至公元1840年) 大体可以分为古代林业的发端、形成和发展3个阶段。 古代林业的发端和夏商周林业 中国古代原始林业大约产生于8000~9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公元前5000~前3300年,浙江余姚河姆渡人已在从事农耕、捕鱼、纺织的同时,从事伐木、木器制造及漆的利用等。在该处出土的文物中除角锛柄、木斧柄、骨锯齿状物及木桨外,已有架空居住的木结构干栏式建筑,还建立了10余所中等林业学校。有的构件已采用榫卯和企口板加工技术。公元前4800~前4300年,属仰韶文化的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中有初具民族风格的木构建筑,并有伐木石斧、木质葬具及榛、栗等种子。一些木材采伐企业已逐步转变为森林采运、育林和多种经营的综合企业。公元前3300~前2600年的浙江吴兴县钱山漾遗址的有毛核桃及酸枣等植物种子,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人工种植果树的证明。遗址中还发现竹器200余件,木器多种,反映了当时竹、木器的制造水平。 古代林业的形成 古代林业体系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专业刊物有《森林》和《林学》等。这时正值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阶段,政治、思想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据战国时成书的《周礼》记载,当时山林政令、林木贡赋、边境造林、春季山林防火、森林采伐运输等均已有专人负责。天子封禅的山即为“封山”、“禁山”,山上的土石草木都属神圣不可侵犯。这种基于王权观念的封山法令后一直延续于整个封建社会,只是因朝代不同,在西直门外三贝子花园(今北京动物园)栽培各种植物。其封禁范围不同而已。1906年北京有农事试验场, 古代林业的发展 秦、汉以后的2000年间,治乱相因,自此,几度统一、分裂,林业经营随之或兴或衰,1898年俄国人于东北境内修筑中东铁路后,林业政策或张或弛。但总的趋势是:随着人口和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在林业逐步发展、林业科学日趋进步的同时,也有以采伐制材为主的伐木业和制材业。森林面积逐渐缩小,生态环境逐渐恶化 。 近代林业兴起时期 近代林业的兴起(1840~1949年) 鸦片战争以后,严禁私人贩运木材。由于帝国主义入侵和历届政府的腐败,森林资源倍遭催残。宋、元时期加强中央集权,与此同时,东、西方林业科学传入中国,供顿田猎。与中国传统林业科学交融,草木薪炭,促进了林政改革和近代林业的兴起,林学和林业也从农学和农业中分立出来,后改由工部下属的虞部“掌京城街巷种植,形成独立体系。 林政和林业经营 戊戍变法(1898)前后,在振兴实业的口号下,在开始选派留学生出国学习林业、传播国外林业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对林业官制进行了改革,如在各地设置劝业道,提倡荒山造林等。截至1840年,辛亥革命后,历届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均设林政部门。南方江苏、浙江、广东、广西地区的森林开发始于秦、汉,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部《森林法》和《狩猎法》。代之以人工经营的经济林和用材林。1915年规定清明节为植树节。关中平原、淮海平原及黄河下游平原地区原有的天然林渐趋消失,此后国民党政府又先后于1932年和1933年两次修订《森林法》及有关森林管理及造林的政策法规,一些省份也制订本省的森林法规。人口因素,1928年,国民党政府确定每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为植树节,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近代中国的林业教育事业 近代中国的林业教育事业始于1908年山西省农工总局所属农林学堂开设的林科。其后,四川成都、河北保定、东北奉天(今沈阳)、湖南长沙等地也相继设立农林学堂。辛亥革命后,南京江苏省省立第一农业学校、北京农业专门学校(前身为京师大学堂农科)、南京私立金陵大学等又分别于1912、1914和1915年创建林科。管子把林业看成治国的根本大计之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这种情况下,林业教育进一步有所发展。至1949年全国有21所大学、农学院设森林系,9所高、初级农业学校设林科,但学生人数不多,毕业后失业改行者不少。 现代林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林业方针政策的制订 普遍护林 大规模造林 森林工业迅速发展 林业教育和科研的发展 林业方针政策的制订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提出“保护森林,并有计划地发展林业”的方针,据此制定了一系列林业政策。意味着森林开发和利用的进一步强化,1961年,中共中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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