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井口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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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井口管理制度
1.井口棚内经常保持清洁,井口周围 5 米内不准有任何杂物,该下井的工具
材料按制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2.井口棚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井口及井筒工作人员严禁在井口戏笑打闹
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上下井人员要服从上、下把钩工及信号工检查及指挥,要佩戴矿帽及保险
带,喝酒或精神不正常者,一律禁止下井或在井口附近逗留。
4.井口棚内严禁吸烟,井口棚外 20 米外严禁烤火及放置一切易燃品。
5.吊桶乘人规定: 2.0m3 吊桶不超过 10 人,1.5m3 吊桶不超过 8 人,1.0m3 吊
桶不超过 5 人。
6.吊桶上、下的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上人、五慢走钩。
7.外来人员下井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 经调度室签发,由专人带领方准下井。
8.任何人不得与携带炸药、雷管的工作人员同时上、下井。
9.除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可代替信号工打点,无合格证者不准单独作业。
10.吊桶装载物体、矸石均应按规定办理,吊桶内严禁人料混装。
11.有意违犯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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