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迁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
编制日期:2017年04月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
3.环境质量状况 12
4.评价适用标准 14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1
7.环境影响分析 22
8.建设项目拟采取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8
9.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29
10.结论与建议 32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围概况及噪声监测布点示意图
3.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划图
4.项目周围照片
5.平面图
附件:
1.工作联系单
2.营业执照
3.土地证
4.房产证
5.房屋租赁合同
6.污水纳管证明材料
7.法人身份证
8.申请报告
9.授权委托书
10.法人承诺书
11.企业公开说明
附表: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3号北房标准厂房西区3号楼底楼102
室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310018
建设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3号北房标准厂房西区3号楼底楼102
室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1家具制造业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36.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6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2.3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7年5月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企业成立于2009年6月,公司目前注册地址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号大街西200号北侧标准厂房(三)西侧,年生产钢木家具1万套,钣金件2万件。由于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同时考虑企业未来发展需求,企业已于2015年1月搬迁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3号北房标准厂房西区3号楼底楼102室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1336.5平方米,搬迁后生产规模无变化,仍为钢木家具1万套/年、钣金件2万件/年。
企业搬迁投产后一直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杭州经济技术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核实了企业违法行为后,责令企业立即停产。
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接到杭州经济技术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处罚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停止了生产,并按有关要求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进行了项目申报。企业在取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出具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联系单(详见附件)”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
2
的相关规定,特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杭州下沙钢木家具厂从事家具和金属制品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属于C21家具制造业和C33金属制品制造业,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家具制造属于N轻工——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无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无电镀和喷漆工艺,应编制报告表;金属制品加工属I金属制品——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无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无电镀和喷漆工艺,应编制报告表。综上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改,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8)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06.1施行;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
(1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