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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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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7月

目录

TOC\o1-3\h\z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8

三、环境质量状况 12

四、评价适用标准 15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7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7

七、环境影响分析 28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6

九、结论与建议 37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照片

5、杭州市祥符东单元(GS08)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6、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7、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图

8、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9、杭州市区(六城区)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767726252

2、无偿使用情况说明

3、不动产权证

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浙杭上排2017字第V00003号

5、危险固废委托处置协议书

(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浙江环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号楼5层

(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10011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2、3、4、5层

(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3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7月

1.1、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健康意识逐步增强,因此能快速评价健康状况、预测疾病的体外诊断试剂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加,包括妊娠类、毒品类、传染病类、肿瘤标志物类、心肌标志物类、食品安全类等。

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4日,原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10号1幢。现因发展需要搬至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2、3、4、5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HCG诊断试剂盒300万人份、AMP诊断试剂盒500万人份、LH诊断试剂盒1000万人份、MTD诊断试剂盒2000万人份、THC诊断试剂盒400万人份、MOP诊断试剂盒300万人份、COC诊断试剂盒500万人份的生产规模。

根据《无偿使用情况说明》,杭州上城区科技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所在地(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2、3、4、5层)的不动产权人,现将该址无偿提供给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无偿使用期限至产权转让手续办完为止。目前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不动产权证仍在办理中。项目所在地4幢2-5层总建筑面积共计60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01;2018.4.28修正)”,本项目属于“十六、医药制造业”中“43、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中的“全部”项目,因此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杭州安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的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2015年1月1日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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