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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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掌握指南
日期:2023/6/5
日期:2023/6/5 14:49:16 人气:7824
一、总体要求
(一)全部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承受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展密闭,从源头掌握 VOCs 的产生,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鼓舞对排放的 VOCs 进展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承受适宜的方式进展有效处理,确保 VOCs 总去除率满足治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人溶剂型涂料外表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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