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皓口腔学源街环评报告.docx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
三、环境质量状况 15
四、评价适用标准 1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3
七、环境影响分析 24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6
九、结论与建议 31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周边情况及敏感点示意图
附图3企业环境噪声监测点
附图4平面布置图
附图5公示照片
附图6杭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杭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8杭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局部)
附图9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
附件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附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房屋租赁备案证
附件4租赁协议
附件5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6污水消毒箱购买协议
附件7公示内容、公示证明
附件8公众调查内容
附件9授权委托书
附件10关于同意环境影响文件信息公开的情况说明
附件11环保承诺书
附件12环评确认文件
附件13管理申报表
附件14审批登记表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明皓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学源街门诊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明皓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学源街门诊部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339号10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310018
建设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339号10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Q8330门诊部(所)
建筑面积(m2)
265.38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1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比例
(%)
20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6年6月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项目由来
杭州明皓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学源街门诊部拟建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339号10号,租用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所属商铺,建筑面积约265.38m2。本项目总投资10万,经营范围: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等。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受杭州明皓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学源街门诊部的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本项目有数码牙片系统、数码CT机等辐射仪器,须另行单独编制辐射类环评报批。
1.1.2编制依据
1.1.2.1国家法律、法规
2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通过,2003.9.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修订,2008.6.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8.29修订,2016.1.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修订,1997.3.1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2015年4月24日修改并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令,2012.2.29发布,2013.1.1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3.19修订通过,2015.6.1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