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_T 3866-2023 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要求.docx
ICS35.080CCSL77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866—2023
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要求
Requirementsforfirstversionsoftwareproductcertification
2023-11-30发布2023-12-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1/T3866—2023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组织架构 1
4.2评估机构 2
4.3申报单位 2
4.4申报产品 2
5认定流程 3
5.1整体流程 3
5.2发布认定公告 4
5.3申请认定 4
5.4受理认定申请 5
5.5组建评估专家组 5
5.6评估实施 5
5.7提交评估报告 6
5.8发布认定结果 6
附录A(资料性)首版次软件产品优先认定范围 7
附录B(资料性)《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主要内容 9
参考文献 12
II
DB21/T386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华睿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大学、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邵华、于金刚、闻英友、郭军、杨成实、赵云志。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信地址: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归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24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396。标准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1
DB21/T3866—2023
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评估机构、申报单位、申报产品及认定过程等要求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
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首版次软件产品firsteditionofsoftwareproduct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的,打破市场垄断或填补市场空白的软件产品。
注:首版次软件产品应在相关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未获得过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已实现首次市场化销售,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3.2
评估机构identificationinstitution
受委托承担首版次软件产品评估任务,给出评估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组织机构。3.3
认定机构certificationinstitution
具备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能力,并发布首版次软件认定公告和认定结果的组织机构。
4基本要求
4.1组织架构
认定机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首版次软件产品评估,也可自行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首版次软件产品评估。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的组织架构如图1。
2
DB21/T3866—2023
委托第三方
机构进行评
估
认定机构
评估专家组
评估专家组
自行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
评估专家组
图1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组织架构图
4.2评估机构
如认定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首版次软件产品评估,评估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软件产品评估的经验;
b)具有进行软件评估业务的专职人员;
c)具有包括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的专家库,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