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311-2017 锑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pdf
ICS77.020
H01
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1311—2017
锑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CircularEconomyEvaluationIndexSystem
ofAntimonySmeltingEnterprises
2017-09-01发布2017-11-01实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3/T1311—2017
目次
前言Ⅱ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指标体系2
5评价方法5
6数据来源6
参考文献8
I
DB43/T1311—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金贵忠、李曙东、李文梅、龚福保、陈晓伟。
II
DB43/T1311—2017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指导和推动湖南省
锑精矿冶炼生产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减
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锑冶炼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标准。
本标准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循环经济等级划分为二级,Ⅰ级为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先进水平;
Ⅱ级为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III
DB43/T1311—2017
锑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锑冶炼生产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循环经济标准指标分成生产工艺
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综合回收指标、资源再利用指标、循环经济管理指
标。
本标准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一级、二级,由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数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