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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3134-2024稻田土壤酸化治理技术规程地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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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CCSB30

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3134—2024

稻田土壤酸化治理技术规程

Codeforsoilacidificationamendmentinpaddyfield

2024-12-31发布2025-03-31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3/T3134—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土壤酸度调查 1

5酸化治理技术 2

6效果评价 3

7档案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文件记录与档案管理 4

附录B(资料性)文件记录与档案管理 5

DB43/T3134—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核农学与中药材研究所、湖南省耕地与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湖南省烟草公司、湖南省茶叶研究所、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中国农业科学院衡阳红壤实验站、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桃源县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蓝山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龙世平、李九玉、彭斯文、刘勇军、廖育林、戴翠婷、黄晶、罗喆、张江林、鲁艳红、廖超林、沈健林、金龙新、蔡泽江、向鹏华、杨红武、巢进、李冬初、陈志军、李华、黄海艳、孙耿。

DB43/T3134—2024

1

稻田土壤酸化治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土壤酸化治理的土壤酸度调查,酸化治理技术,效果评价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稻田土壤酸化(pH值在4.5~6.5)治理,极强酸性土壤稻田酸化治理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080绿肥种子

NY/T1121.1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1377土壤pH的测定

NY/T3034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

NY/T3443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酸化土壤acidsoil

pH<6.5的土壤的总称。其中,pH<4.5的属于极强酸性土壤,pH值在4.5~5.5范围之内的属于强酸性土壤,pH值在5.5~6.5的属于酸性土壤。

3.2

土壤调理剂soilconditioners

加入土壤中用于改善土壤的物理和(或)化学性质及(或)其生物活性的物料。

3.3

生理碱性肥料physiologicalalkalinefertilizer

某些肥料由于作物吸收其中阴离子多于阳离子而在土壤中残留较多的阳离子,导致土壤碱性提高,这种通过作物吸收养分后使土壤碱性能提高的肥料,叫做生理碱性肥料。

4土壤酸度调查

4.1土壤样品采集

宜每个采样单元为2hm2~3hm2,采样集中在位于每个采样单元相对中心位置的典型地块,采样地块面积为0.1hm2以上为宜。采样方法参照NY/T1121.1进行。

4.2土壤pH检测

土壤样品宜送往有资质的分析测试单位进行检测,土壤pH值,按NY/T1377规定执行。

DB43/T3134—2024

2

5酸化治理技术

5.1土壤调理剂施用

5.1.1调理剂种类

宜选择氧化钙类、生物炭等土壤调理剂产品,应符合NY/T3443和NY/T3034规定。

5.1.2施用量

根据土壤监测调查结果,分析土壤酸化程度和应用范围,合理确定施用量,推荐用量见表1。表1不同pH下土壤调理剂推荐用量

(单位:kg/667m2)

土壤酸化程度

氧化钙类

生物炭类

4.5≤pH≤5.5

75~125

800~1000

5.5≤pH≤6.5

50~75

400~800

5.1.3施用时间和方式

翻耕前,将土壤调理剂均匀撒施于土壤表面,然后翻耕耙平,使土壤调理剂与土壤混合均匀。

5.1.4注意事项

土壤调理剂不能连年过量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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