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等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docx
附件3
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
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
年月日
姓名
性
别
身份证
号码
报考课程
选考类别
(有选考类别的填写)
所在学校(单位)
已实习(工作)时数
我确认以上信息准确、真实。同时,我承诺:
本人已完成考试大纲所规定学时数的操作技能训练,具备独立完成、安全操作的能力;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作任何违反操作技能考试《考生守则》规定的事情。若有违反,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相应处理。
考生签名:
学校(单位)意见:
该考生所填情况属实,同意报考。
学校(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参加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操作技能考试前须先出示此证明,否则考场有权取消考生资格。此证与准考证、身份证同时交考核点审核,并于考试完毕后交考核点存档。
2.报考有关课程操作技能考试技能训练时数要求(见下表)
课程名称
训练时数要求
电工
在校生不得少于80学时非在校生不得少于120学时
电子
在校生不得少于45学时非在校生不得少于55学时
机械
不得少于120小时
化学
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