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3_T 040-2023 种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docx
ICS65.020.30CCSB41
4113
南阳市地方标准
DB4113/T040—2023
种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
2023-05-06发布2023-06-06实施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13/T040—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净化 2
5净化程序 2
6综合管理措施 3
附录A(资料性)免疫净化监测 5
附录B(资料性)净化监测 6
DB4113/T04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内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乡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平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镇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野县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唐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唐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唐河县畜牧服务中心、西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召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召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淅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定安、刘书平、姚巧珍、庞化龙、胡晓飞、陈永丛、李珂、魏丹、李克丽、胡圆圆、魏伟、张峰、单东方、赵大治、郭大庆、任巧玲、任金春、陈玉亮、张玉强、靳晓伟、李松范、王金遂、刘晓、柴省会、李建党、席冬丽、王恒州、陈红运、闫晓华、朱雁飞、朱红侠、赵宛贞、周鹏飞、张俊庆、刘佳楠、贾瑞芳、付萌。
DB4113/T040—2023
1
种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种猪场伪狂犬病净化状态的认定、净化程序、开展净化步骤以及净化综合管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种猪场伪狂犬病的净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823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18641伪狂犬病诊断方法
NY/T678猪伪狂犬病免疫酶试验方法NY/T3445畜禽养殖场档案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猪伪狂犬病
是由疱疹病毒科猪疱疹病毒Ⅰ型伪狂犬病毒引起猪的急性传染病。特征是引起妊娠母猪流产、死胎,公猪不育,新生仔猪大量死亡,育肥猪呼吸困难、生长停滞等症状,是危害全球养猪业的重大传染病之一。我国农业农村部将该病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3.2
动物疫病净化
是指有计划地在特定区域或场所对特定动物疫病,通过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消灭和清除病原,最终达到并维持在该范围内动物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的过程。
3.3
猪伪狂犬病净化状态
是指有计划地对种猪场猪伪狂犬病通过监测、隔离、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最终达到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的根除消灭疫病病原的过程,目的是清除可传染的病原因子,从而达到并维持动物个体和群体健康状态。
3.4
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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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指减少动物疫病传入和传播风险,实施的消毒、隔离和防疫等措施,杜绝养殖过程中传播疫情疫病的风险,建立阻断病原入侵的多层屏障,达到防控动物疫病的目的。
4净化
4,1检测
猪伪狂犬病病毒PRV-gB抗体检测采用gB-ELISA法,按GB/T18641规定执行;猪伪狂犬病病毒PRV-gE抗体检测采用gE-ELISA法,按NY/T678规定执行。
4.2认定
4.2.1净化状态认定,按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要求。
4.2.2控制标准
4.2.2.1种公猪、生产母猪、后备种猪和待售种猪抽检,猪伪狂犬病感染抗体检测均为阴性。
4.2.2.2生产母猪、后备种猪和待售种猪抽检,猪伪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90%以上。
4.2.2.3连续两年以上无临床病例。
4.2.3净化标准
4.2.3.1种公猪、生产母猪、后备种猪和待售种猪抽检,猪伪狂犬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
4.2.3.2停止免疫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