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中师范公费生协议书6篇.docx
广西华中师范公费生协议书6篇
篇1
甲方:广西华中师范大学
乙方:__________(学生姓名)
根据《广西华中师范大学公费生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广西华中师范大学接受公费教育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广西华中师范大学公费生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对乙方的公费教育权。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条件,包括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包括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等。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包括住宿、餐饮等。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生活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广西华中师范大学公费生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公费生的义务。
(2)乙方应当珍惜公费学习的机会,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
(3)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校规校纪。
(4)乙方应当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甲方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条件,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或生活支持,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公费生的义务,如未按时返校、未完成作业等,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如因疾病、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等,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协商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广西华中师范大学接受公费教育的年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应当按时离校,并返还所有属于甲方的财物。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
甲方:广西华中师范大学
乙方:__________(学生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招收乙方为公费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精神,同意招收乙方为公费生,并给予乙方以下待遇:
(1)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体检费等费用;
(2)提供生活费补助;
(3)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4)其他优惠待遇。
2.乙方作为公费生,必须遵守甲方的校纪校规,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声誉;
(2)珍惜公费生名额,努力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为甲方争光添彩;
(4)毕业后服从甲方安排,到基层、农村、边远地区等艰苦地方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未能履行对乙方的承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未能履行对甲方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退学的,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或调离的,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