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解读.pptx
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解读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2024年8月
背景第一部分Part1
相关说明指导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82号);工作目标与创建条件工作目标(一)创建68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遴选6家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二)118家已创建成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创建条件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须达到85分以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中遴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流程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推荐-2-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守创建纪律。工作要求已经获得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国家级能效领跑者
评价细则-3-考虑气候、地区实际情况,将基础评价和特性评价部分适用于参评公共机构的评价条款定为参评项,示范单位评价得分按照下式计算:评价框架评价体系评价项目评价指标控制项评价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是/否能源资源浪费处罚是/否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情况是/否基础评价能源资源利用效率3090管理制度及机制19.5绿色化改造14可再生能源替代5节水护水4生活垃圾分类7反食品浪费6绿色办公2.5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特性评价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等类型1010创新评价提高与创新1010评价要求参评项实际得分:指按评价条款要求对各参评项进行评价后的实际得分值之和;参评项总分值:指各参评项的满分值之和。1.控制项全部符合评价要求;2.“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标不高于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规定的基准值,或上一个自然年度所在安徽省同类型公共机构平均值;3.评价总得分≥85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数据,数据统计及指标计算应符合《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相关规定,以及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要求。
评价细则-4-评价要求(续)指标计算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综合能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2.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综合能耗总量-供暖能源消耗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3.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综合能耗总量/用能人数4.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年)=年度常规水资源消耗总量/用能(水)人数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年)=年度碳排放总量/建筑面积6.综合能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各种常规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7.年度碳排放总量包含公务用车产生的碳排放量。8.计算所在安徽省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机关、市级及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数据中心分类中小型数据中心: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功率小于7500千瓦)大型数据中心: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小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功率大于7500千瓦、小于25000千瓦)超大型数据中心:大于等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功率大于25000千瓦)标准机架的换算单位: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
控制项评价第二部分Part1
控制项评价(基本要求)-7-基本要求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能节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近两年未受到相关部门能源资源浪费处罚。(自我承诺)(加盖公章)能源资源浪费处罚属于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公共机构(年总能耗≥500吨标准煤),符合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不属于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公共机构,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并经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确认。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情况未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自我承诺与现场核查结合)(加盖公章)提供2022、2023年主管部门节能考核结果通报
基础项评价第三部分Part1
1能源资源利用效率(30分)-9-1.1能源利用效率(20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引导值,得10分;引导值<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基准值,得8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基准值的,得0分。人均综合能耗≤引导值,得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