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医院卫生院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docx
2025医院卫生院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医院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小组
设立由防保科科长任组长,相关疫情报告人员为成员的疫情报告管理小组。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审核、报告、分析等工作,对疫情报告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3.明确各科室职责
-临床科室: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诊断、治疗、隔离等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和报告疑似、确诊传染病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助防保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防保科: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指导临床科室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检验科: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标本的采集、检测和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和防保科。
-药剂科: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药品、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的储备、供应和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和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防控工作的需要。
-后勤保障科:负责医院卫生院的环境卫生、消毒、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
1.监测内容
-传染病监测: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监测,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同时,对其他重点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流行趋势和异常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对可能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职业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等。
-症状监测:对发热、腹泻、咳嗽、皮疹等常见症状进行监测,分析症状的分布、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潜在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报告流程
-首诊医生报告:临床科室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疑似、确诊传染病病例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本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无误后,在《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上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防保科。
-防保科报告:防保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报告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系统或其他指定的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将报告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人员。
-紧急情况报告:对于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3.报告时限
-传染病报告: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三、疫情调查与处置
1.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人员组成:接到疫情报告后,防保科应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应由具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