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综合通用版).pdf

发布:2019-05-23约30.08万字共38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公司必备管理制度(综合通用版) 第一章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高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企业必须高效运转,因此,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首先一条是要做到各部门权责分明,不能互相 重叠,更不能互相牵扯,否则就会导致效率低下。现代公司的组织分工管理制度,是防止互相扯皮、提高工作效率的惟一正 确的手段,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责划分办法 第一条 公司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权责,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按本公司组织系统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经(副)理、科长、主任、承办员等六阶层,将 所有应由各层人员负责的事项,分列于权责划分表(以下简称本表)中。 第三条 各层人员的权责,分为下列三项,以三种符号代表: 1. ○ 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办理或其发动提出; 2. △ 代表复核或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 3. ※ 代表核准——指该事项可由该层人员作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 第四条 将所有事项分为共同及个别两部分,再将共同事项划分为幕僚单位及直线单位两部分,以资简化。 第五条 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可借辞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须向上一 层人员请示后处理。 第六条 各层人员依本表的规定办理后,如需向其上层人员报告时,仍须以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七条 本办法采用列举方式,其未列举的事项,如已在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或其他规定中有所规定者,照其中规 定办理;无规定者,可由一级单位主管(即幕僚及直线各单位的经理)酌情办理。设有协理职位的直线单位,其权责划分表 另行制定。 第八条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职责者,应送各有关单位会核后处理。 第九条 有关目标、政策、计划、标准及重要人事事项,应经经营会议商讨后,呈请董事长核定。 第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可视事实需要随时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同。 表1-1 公司决策权限表 类别 项目 核决权限 核决者 说明 采购主管 一内购原物料 10000元以下 资 总经理 材 二外购原物料 不论金额大小 总经理 类 统购价格制定 总经理 三统购原物料 不论金额大小 订购 采购主管 工 5000元以下 项目经理 新建扩建改建修复工程计划及验 程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