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园养鸡饲养技术操作规程(标准).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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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近年来,我市以果园、茶园、竹园为主的三园或山地养鸡发展迅速,形成了较大规模。为了进一步提高三园养鸡的养殖效益,提升三园鸡的品质,规范养殖过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GB/T1.2-2002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余姚市农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余姚市畜牧兽医局。
本标准起草人:陈晓青、江静夫、沈磊磊。
三园养鸡饲养技术操作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园、茶园、竹园等三园养鸡的引种来源、禽舍设备卫生条件、饲养管理要求、生产记录、出售及运输等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三园养鸡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
引种来源
选择适宜放牧、抗病力强的鸡品种。
雏禽应来自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无鸡白痢、新城疫、禽流感、支原体、禽结核、白血病的种禽场,或由该类场提供种蛋生产的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雏禽。
来自不同种禽场的禽苗经隔离观察和检疫,确认无传染病后方可并群饲养。
禽舍设备卫生条件
选址
鸡舍和放养选址应具有清洁水源,能通电的园地,地势高燥、采光充足和排水良好,隔离条件好的区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a)鸡场周围2km内无化工厂、矿厂等污染源; b)鸡场远离干线公路、村和镇居民点; c)鸡场不应建在饮用水源上游。
布局
鸡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建筑设施布局合理。
育雏舍和放养场地
育雏舍具有保温条件,并应符合卫生要求。还应具备良好的防鼠、防虫设施。
放养场地要求宽阔、圈得住、有遮荫、有青草和砂粒。对选取的场地进行围栏(土建、网围、竹围)。
设施设备
应具备良好的防疫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条件及其他基础设施设备。
饲养管理要求
饲养方式
饲养方式为育雏期舍饲,后阶段山地、果园、茶园等地放养,育雏期可采用地面散养和离地饲养(网上平养),地面平养选择刨花或稻壳作垫料,垫料要干燥、无霉变、无病原菌和真菌类微生物群落。
饲养管理要点
育雏期 育雏应在条件较好、能保温的育雏室内进行,温度:1日龄~3日龄30℃~32℃,以后随着日龄增加每周降低2℃,直到与环境温度一致,相对湿度60%~70%。光照0~3日龄每天23小时,1小时黑暗(以适应停电情况),3天~7天22小时,以后每天减少0.5小时,直至自然光照。根据气候情况3周~4周(脱温后)可开始放养。
育成期
a.育成期放养可采取分群放养,放养以每群200只~300只为宜;
b.小公鸡要适时阉割(45日龄左右);
c.防止鸟和鼠类进入鸡舍,饲养场院内和鸡舍经常投放诱饵灭鼠和灭蝇。诱饵投放在鸡群不易接触的地方。
饲料:
饲喂方式
自由采食和定期饲喂均可,放养期的喂料应遵循“早宜少,晚适量”的原则。
饲料营养
a.雏鸡阶段(0~28日龄):可采用全价颗粒料或自配混合饲料。
b.中鸡阶段(29日龄~90日龄):由室内饲养转为放养和由小鸡饲料转为中鸡饲料必须有7天~10天的过渡期逐渐过渡,以免应激造成损失。中鸡初期给予足够的营养物质,尤其是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补饲的饲料可自配,也可用颗粒饲料,1kg以上的鸡,每只每天补充30g饲料。
c.大鸡阶段(90日龄~出售):大鸡阶段的饲料应适当增加能量饲料的比例,使其有适度的脂肪沉积,达到育肥上市的目的。饲料可以用山地种植南瓜、番薯、木薯及牧草等杂粮代替部分混合料。
全价颗粒料或混合饲料的营养标准见附录A。
饲料要求
使用的饲料不得发霉变质,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并按规定执行休药期。
饮水管理
采用自由饮水。确保饮水器不漏水,防止垫料和饲料霉变。饮水器要求每天清洗、消毒。水中可以添加葡萄糖、电解质和多维类添加剂。
放养时,在场地的不同区域放置固定的饮水器,应提供充足清洁饮水,以免饮用其它不清洁的水,防止鸡只饮用有农药的水。
防疫和病禽治疗
可以治疗的患病肉鸡应隔离饲养,使用药物处理时,须凭临床兽医处方用药。所用药物应符合无公害家禽生产的要求。使用的兽药有休药期规定的,应准确计算停药时间,并严格执行休药期,在休药期内的肉鸡不得出售。
建立并保存患病肉鸡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肉鸡的舍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商品名称及有效成分。
疾病预防
a) 防传染病:2日龄~4日龄用传支H120疫苗点眼;7日龄~10日龄用新城疫苗L系饮水或滴鼻;7日龄~10日龄用法氏囊苗弱毒苗饮水或滴鼻;15日龄首次禽流感防疫;30日龄~35日龄,用新城疫L系或Ⅱ系2倍剂量饮水。35日龄用法氏囊D-78再次饮水;45日龄第二次禽流感免疫;60日龄~70日龄新城疫Ⅰ系苗肌注免疫;饲养期超过150日龄的,应在100日龄~110日龄时进行第三次禽流感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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