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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废水处理 MBR解决方案
屠宰废水处理 MBR 解决方案
第一章 概述
1.1 前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肉制品需求量不断增加, 肉类加工工业
发展迅猛, 但同时肉类加工企业也是主要的排污大户。 我国大部分城市
已基本上实现了禽畜定点集中屠宰。 屠宰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屠宰废水
的排放量也越来越大。屠宰场属废水废物高产单位,废水中多含血水,
废物中多含动物内脏、皮毛等,如停留时间过长,会产生腥臭味,且容
易滋生各种病菌。 目前大多数屠宰场大多通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者直
接排放到周围的自然环境中去,这样不仅加重了城市污水处理的负荷,
而且更严重的破坏了自然环境, 危害人体的健康。 鉴于肉类加工业废水
排放量及水质特性, 我国对于肉类加工工业废水的排放, 单独制定了 《肉
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即肉类加工工业废水的
排放必须符合 GB13457-92的规定。我国是一个人均水资源缺乏的国家,
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到世界平均值的 1/4 ,屠宰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
者回用对于减轻环境压力、缓解我国水资源危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岛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环保水处理工艺设计、
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实体,主要承接屠宰废
水、养殖废水、制药废水、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油气田废水、医院废
水、冶金废水、生活废水、垃圾渗滤液和净水设备,广泛应用于各行业
的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建设、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售
后服务的一条龙服务。
1.2 项目名称、设计依据及范围
1、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天翔实业有限公司屠宰废水处理工程
2 、编制单位:青岛清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设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根据 1996 年 5 月 l 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修正 )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89 年 7 月 12
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 7 月 12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第 1 号发
布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5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 )
(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
(7 )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2)
(8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
(9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01)
(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
(13)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14) 《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92)
(15) 《电 力 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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