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合同.doc
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供方”):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需方”):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定义与术语
1.1“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算法,为城市提供高效、节能、环保、智能的照明解决方案。
1.2“供方”是指为需方提供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设备、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的单位。
1.3“需方”是指购买并使用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的单位。
第二章项目目标与内容
2.1供方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软件平台、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2.2供方负责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3需方负责提供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所需的现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供电、通讯、施工等。
2.4供方应保证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满足以下功能指标:
(1)照明效果:达到需方要求的照明效果,包括亮度、色温、照明均匀度等;
(2)节能率:相较于传统照明系统,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节能率不低于30%;
(3)故障率:系统运行期间故障率不超过3%;
(4)使用寿命:系统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第三章交付及验收
3.1供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
3.2需方应在供方完成安装调试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3.3验收标准: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功能指标,且无重大质量问题。
第四章付款方式与进度
4.1供方按照以下付款进度向需方开具发票: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供方完成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3)验收合格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2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第五章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5.1供方保证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的质量,对系统设备提供2年质保期。
5.2质保期内,供方负责对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故障设备。
5.3质保期结束后,供方提供终身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4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维修申请后24小时内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5.5供方应定期对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第六章违约责任
6.1如果供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导致需方遭受损失,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若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导致系统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指标,供方应在需方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或更换,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6.3若需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供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要求需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6.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七章保密与知识产权
7.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7.2供方提供的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系统相关的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需方不得未经授权进行复制、传播、修改或用于其他用途。
7.3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
7.4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八章争议解决
8.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余条款。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9.1合同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署。
9.2在合同执行期间,若一方因合并、分立、转让等原因变更合同主体,应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后进行合同主体的变更。
9.3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同。
9.4合同终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