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1310∕T 340-2024 数字乡村 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通用规范.pdf
ICS35.240.60
CCSA10
0B1310
廊坊市地方标准
DB1310/T340—2024
数字乡村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
通用规范
2024-06-28发布2024-07-28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10/T34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标准化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
司廊坊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
公司、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河北分中心、中共大厂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
公室、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兰科网络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顺海、高继伟、王志忠、朱学海、刘浩洋、马群、郭睿、于海兴、刘纪伟、
李笠、焦跃振、张建平、李时、于兰、李晓英。
I
DB1310/T340—2024
数字乡村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的总则、场地要求、设施要求、功能区域、安全要求、服
务要求和主体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21334物流园区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
GB/T41247电子商务直播售货质量管理规范
DB1310/T307-2023数字乡村村(街)数字化建设通用规范
DB1310/T310-2023数字乡村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商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3.2
直播基地
集电子商务直播服务、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依托于一定的产业基础或供应链资源,
为主播和品牌提供专业直播环境和服务的场所。
3.3
电子商务人员
利用互联网及现代信息平台等渠道,从事商品销售、营销推广等电子商务相关活动的人员。
3.4
电子商务直播
1
DB1310/T340—2024
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一种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