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借款合同.docx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
日期:[合同签署日期]
甲方:[借款方名称]
地址:[借款方地址]
[借款方]
乙方:[贷款方名称]
地址:[贷款方地址]
[贷款方]
本《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缔结,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借款金额]元整(¥[借款金额])。
第二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贷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方式
1.甲方应按照如下方式偿还借款本息(利息按年化计算):
每月定期还款,每月[还款日期]日前将应还本息汇入乙方指定的还款账户。
一次性付息,借款到期时将本金和利息一并偿还。
2.甲方在还款期内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第四条违约及处罚
1.甲方逾期未按照约定还款时,按照逾期金额分别按日收取罚息。罚息的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乘以逾期利率。逾期利率为贷款利率的[逾期利率倍数]倍。
2.甲方如未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借款本金和利息以及延期逾期罚息。
第五条质押车辆
1.甲方将名下车辆(以下简称“质押车辆”)作为质押物,并在此签署合同时将质押车辆的车辆登记证书和相关手续交予乙方保管。
2.若甲方逾期未还款,乙方有权依法将质押车辆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弥补借款的损失。
3.甲方在借款全额偿还后,乙方将会及时将质押车辆的车辆登记证书和相关手续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2.若因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3.如甲方已还清借款及利息,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完全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包括:(列出所有附件)
甲方(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车辆质押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对其内容及效力均无异议,特此签订并生效。
:该合同仅为参考范本,请在具体签署之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