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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楼板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进行现浇楼板工程,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现浇楼板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现浇楼板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浇楼板的施工、材料供应、验收等。
二、工程期限
2.1工程开工日期:
2.2工程竣工日期:
2.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工程价款
3.1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工程开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
b)工程施工至5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40%;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20%;
d)工程质保金为总价款的1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和义务
a)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场地及相关手续;
b)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c)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d)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施工。
4.2乙方权利和义务
a)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b)保障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
c)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
d)配合甲方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e)对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
五、赔偿方式和免责条件
5.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保密协议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应予以保密。
九、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终止和解除合同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0.2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