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汇处理表空气微生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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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2010年9月20日填写
标准名负责起草单疾病预制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承办人:
称:位:全所
发函件
19回函件数:18:
数:
序号标准章条编号提出单位意见及建议采纳与否及理由
1省疾病预制副无意见/
2市疾病预制医师无意见/
3市疾病预制医师无意见/
4辽宁省疾病预制副医师无意见/
采纳,已在第6部分标准中规
53浙江省疾病预制楼晓明副医师应确定微生物样品和送达时间。
定。
6沈阳市铁路疾病预制医师无意见/
7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李延平医师无意见/
8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于艳玲医师无意见/
9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医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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