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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汇处理表空气微生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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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2010年9月20日填写

标准名负责起草单疾病预制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承办人:

称:位:全所

发函件

19回函件数:18:

数:

序号标准章条编号提出单位意见及建议采纳与否及理由

1省疾病预制副无意见/

2市疾病预制医师无意见/

3市疾病预制医师无意见/

4辽宁省疾病预制副医师无意见/

采纳,已在第6部分标准中规

53浙江省疾病预制楼晓明副医师应确定微生物样品和送达时间。

定。

6沈阳市铁路疾病预制医师无意见/

7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李延平医师无意见/

8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于艳玲医师无意见/

9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医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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