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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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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神华康城社区卫生效劳中心

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1.1总则

预防接种是预防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但是,由于个体差异,少数人在预防接种后消失一些稍微的不良反响,极个别人可能会消失罕见的严峻病症。为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当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1编制目的

预防或尽可能地削减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的发生,准时调查、处理和上报可能消失的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增加公众和全社会对预防接种的熟悉和信念,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掌握工作。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标准。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4适用范围

上报到自治区级的全部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大事。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卫生厅设立应急指挥部,由卫生厅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自治区境内的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大事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应急办,由厅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处、法监处、学会办、自治区疾病预防掌握中心组成,其详细责任包括:

(1)讨论并制定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的应对策略和指导意见;

(2)组织制定和审定应急预案;

(3)领导、组织和协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大事的处理;

(4)协调与应急处理有关的相关部门;

(5)当大事超出卫生厅处置力量时,依程序恳求上级支援;

(6)依据实际状况建议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

(7)分析总结年度自治区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应急工作。

依据大事进展状况设各专项业务技术组,确定应急策略和措施。

2.2专家询问委员会:卫生厅协调成立由流行病学、试验室检验、临床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询问委员会,对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大事的核实、掌握、启动或停顿本预案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2.3专业技术机构:由卫生厅学会办牵头成立“自治区卫生厅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诊断处理小组”,帮助应急办做好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的诊断、鉴定和处理工作。

大事分级

由于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的特别性和社会敏感性,以下状况有一例处理一例,不单独分级。群体性疑似特别反响、死亡、残疾及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大事。

4监测、预警与报告

4.1自治区疾病预防掌握中心负责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的日常监测工作。

4.2依据各地(州、市)上报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掌握中心的监测信息,按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发生、进展规律和特点,准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安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进展趋势,准时做出预警。

4.3报告:自治区卫生厅应急办在接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响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大事时,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报告。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后,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响。

5.2应急响应措施

5.2.1启动预案

一旦发生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后,马上启动本预案。

5.2.2启用应急组织

专家询问组、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诊断处理小组根据自治区疑似预防接种特别反响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开展工作。

5.2.3加强大事的通报和信息沟通

卫生厅应急办在接到由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疑似特别反响、死亡、残疾,及造成的其他严峻大事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治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的要求准时向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报告。必要时卫生厅应指定一位新闻代言人,准时和媒体沟通,避开因媒体的过早介入、过分渲染、失真报道使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局面难以掌握。

5.3分级响应

5.3.1调查的组织

接到报告后卫生厅应急办应准时组织调查,调查组原则上由流行病、免疫预防、临床医学、试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5.3.2调查步骤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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