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的测定.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B5009.28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2022-06-30发布
2022-12-3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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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B5009.285—2022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5413.1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本标准与GB5413.14—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一法液相色谱法;
—增加了第二法液相色谱-质谱法;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原微生物法为第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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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B5009.28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方法。
第一法液相色谱法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第二法液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即食谷物、烘焙食品、果冻、饮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第三法微生物法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及乳制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第一法液相色谱法
2原理
试样经酶解后,用氰化钾(或氰化钠)溶液将钴胺素异构体(羟钴胺素、甲钴胺素和5-脱氧腺苷钴胺素等)转化为氰钴胺素。样液通过免疫亲和柱净化、浓缩后,反相液相色谱柱分离,紫外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3.1.1无水乙酸钠(CH3COONa)。
3.1.2乙酸(CH3COOH)。
3.1.3甲醇(CH3OH):色谱级。
3.1.4乙腈(CH3CN):色谱级。
3.1.5三氟乙酸(CF3COOH):色谱级。
3.1.6氰化钾或氰化钠(KCN/NaCN)。
3.1.7胃蛋白酶(CAS号:9001-75-6,活力≥400U/mg)。
3.1.8淀粉酶(活力≥50U/mg)。
3.1.9乙醇(C2H6O)。
3.2试剂配制
3.2.1乙醇溶液(25%):量取250mL乙醇,加水稀释至1000mL,混匀。
3.2.2乙酸钠缓冲液(0.25mol/L):称取20.5g无水乙酸钠,用950mL水溶解并用乙酸调pH至4.0±0.1,用水稀释至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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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氰化钾(或氰化钠)溶液(10mg/mL):称取1.0g氰化钾(或氰化钠)固体,加适量水溶解,并用水稀释至100mL。
注:氰化钾(或氰化钠)为剧毒化学品;操作者须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橱内进行氰化钾(或氰化钠)溶液的配制或
使用。
3.2.4三氟乙酸溶液(0.04%,体积比):量取500mL水,加入200μL三氟乙酸,混匀。3.3标准品
维生素B12(氰钴胺素)标准品(C63H88CoN14O14P,CAS号:68-19-9):纯度≥99%,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品。
3.4标准溶液配制
3.4.1维生素B12标准储备液(1mg/mL):称取10mg(精确至0.01mg)维生素B12标准品于50mL烧杯中,用乙醇溶液溶解后,转移至10mL容量瓶中,用乙醇溶液定容至刻度,摇匀,转移至棕色试剂瓶,于-20℃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4.2维生素B12标准工作液(10μg/mL):吸取1.00mL维生素B12标准储备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乙醇溶液定容至刻度。转移至棕色试剂瓶中,于4℃下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
3.4.3维生素B12标准系列工作溶液:准确吸取标准工作液30μL、60μL、90μL、150μL和200μL,分别置于1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其浓度分别为:30ng/mL、60ng/mL、90ng/mL、150ng/mL和200ng/mL。临用现配。
3.5材料
3.5.1维生素B12免疫亲和柱,柱容量≥800ng,柱回收率≥85%(验证方法参见附录A)。3.5.2玻璃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