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双方协议书6篇.docx
婚前财产双方协议书6篇
篇1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09876543210,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甲、乙双方即将结婚,现就婚前财产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
1.甲方名下的财产包括:
(1)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套住房,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海字第号。
(2)车辆:一辆奥迪A6轿车,车牌号为京A12345,行驶证号为京A123456。
(3)存款: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的储蓄账户中,共有存款万元。
(4)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金银首饰、电子产品、艺术品等,价值约为万元。
2.乙方名下的财产包括:
(1)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套住房,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海字第号。
(2)车辆:一辆宝马X5SUV,车牌号为京B54321,行驶证号为京B543210。
(3)存款: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的储蓄账户中,共有存款万元。
(4)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金银首饰、电子产品、艺术品等,价值约为万元。
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1.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家电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3.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等,归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甲方或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应由该方自行承担。如因该方债务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该方追偿。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存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张三
日期:2024年5月10日
乙方(签字):李四
日期:2024年5月10日
篇2
甲方:张三,性别:男,出生日期:1998年1月1日,民族:汉族,住址:北京市东城区,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李四,性别:女,出生日期:1998年2月2日,民族:汉族,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联系电话:10987654321。
甲、乙双方即将结婚,为了明确婚前财产,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归属及处理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
1.甲方婚前财产
甲方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房产:甲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房产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价值为200万元。该房产已全款支付,无贷款。
(2)车辆:甲方名下的轿车一辆,品牌为宝马X5,车牌号为京A12345,价值为50万元。该车辆已全款支付,无贷款。
(3)存款:甲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0万元,存在中国银行。该存款为甲方个人财产。
(4)其他财产:甲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家电、家具等物品,价值为10万元。该财产已全款支付,无贷款。
2.乙方婚前财产
乙方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房产:乙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产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价值为150万元。该房产已全款支付,无贷款。
(2)车辆:乙方名下的轿车一辆,品牌为奥迪A6,车牌号为京B56789,价值为40万元。该车辆已全款支付,无贷款。
(3)存款:乙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余额为8万元,存在工商银行。该存款为乙方个人财产。
(4)其他财产:乙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家电、家具等物品,价值为8万元。该财产已全款支付,无贷款。
三、协议生效时间及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停止对争议财产的处理行为,以确保争议解决后的执行效果。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