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范本.docx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科研工程治理是指课题从工程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治理。其目的是使科研工程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治理,保证科研规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工程种类
1、国际合作课题;
2、国家、省科技厅立项及中标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工程和讨论任务;
4、中心级工程课题:是指依据本学科、专业工作需要自选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工程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三)立题程序
1、申报者撰写工程申报书并经所在科(所)审核同意;
2、全部待申报工程的开题报告,提交中心业务办公室初审;
3、由业务办组织中心学术委员会召开工程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展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4、中心供应经费的课题,经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报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批;
5、不向中心供应经费的与外单位合作的科研课题,应明确我方担当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立项方解决;
6、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协议复印件报业务办登记、备案;
7、各部门科研工程应列入中心年度工作规划。
(四)课题日常治理
1、科研工程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穿插。跨科室的科研课题,实行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展。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治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安排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承受业务办公室的检查考核。结合科室工作开展的`课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科(所)主任同意。
3、业务办公室每年对课题执行状况进展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状况上报业务办,每半年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讨论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规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别状况需上报中心主管主任审批,并交业务办公室备案。
5、讨论工作中形成的全部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摘抄和发表。
6、试验记录应准时、精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试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详细的试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精确记录观看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试验完毕后,应进展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试验讨论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试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交科室,科(所)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记录试验设计、操作过程、讨论内容、试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中心全部,各课题组使用。讨论人员在离开中心时,为便利今后的讨论工作,经中心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8、讨论工作全部完毕后,由课题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业务办公室。课题负责人负责将全部课题相关资料整理上交档案室归档。
9、因客观缘由,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拖延理由,上交业务办公室,中心学术委员会论证后做如下处理:
1)有连续讨论价值的课题,在下一年度必需完成。一般状况下,课题未完成之前,不允许再申请中心内外其它课题。
2)无连续讨论价值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写出终止缘由报告,经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承受新课题。
9、对无正值理由不按规划完成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将没有资格再担当任何课题,同时依据状况做其他惩罚。
(五)科技成果的申报和鉴定治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试验或理论上有制造性,有肯定科学水平和有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熟悉等等。
2、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备新奇性、先进性和有用性,符合科技成果范围,均应按国家、省、市成果登记方法进展登记,否则不允许申报成果奖。
3、申报前应将相关资料报中心业务办,并通过中心学术委员会初审。
4、凡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成果,按国家、省、市有关条例预备相关资料、填写各种申报表、签定书,并提前查新检索。
5、参与鉴定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鉴定委员会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