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 027-2019 旋耕播种机标准规范.docx
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27-2019代替DG/T027—2016
旋耕播种机
2019-03-08发布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027-2019
Ⅰ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
4.2样机确定 1
4.3机型划分 2
4.4涵盖机型 2
4.5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6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4
5.4可靠性评价 7
5.5综合判定规则 8
6产品变更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记录表 11
DG/T027-2019
Ⅱ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27-2016《旋耕条播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27-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名称调整为“旋耕播种机”;
——调整了大纲的适用范围;
——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整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产品变更的要求;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要求;
——修改了附录A、附录B。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27-2016。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孙超、石文海、南卜月、商稳奇、陈兴和、杨海龙、周健、王超柱。
DG/T027-2019
1
旋耕播种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旋耕播种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旋耕播种机(带或不带施肥功能)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478—2005谷物条播机试验方法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8401.1-2017旋耕联合作业机械旋耕施肥播种机
NY/T2846-2015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肥间距
在同一横断面上,种子与肥料之间的最小距离。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包括涵盖机型,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包括涵盖机型,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一个季节以上的,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大型机5户,中、小型机10户)。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中、小型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抽样数量为2台,大型机由制造商提供2台,其中1台用于试验鉴定,另1台备用。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DG/T027-2019
2
当存在机型涵盖情况时,每种被涵盖机型由制造商各提供样机1台。
4.3机型划分
按工作幅宽(b)划分机型的大小,见表1。
表1机型划分
机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作幅宽(m)
b≥2.5
1.5<b<2.5
b≤1.5
4.4涵盖机型
对旋耕部分传动方式、旋耕刀型号、排种(肥)器、开沟器、传动机构、排列方式、覆土器和镇压器相同的旋耕播种机,按工作幅宽划分单元。
各单元涵盖机型的工作幅宽(b)范围:1.5<b<2.5,2.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