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措施.doc
环境保护扬尘控制措施
一、工作措施
我项目部将成立扬尘控制小组,于每日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巡查登记,严格按照要求登记巡查点位及巡查情况,做好巡查记录。
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二、现场污染源位置
1、路肩临时堆放废土,有扬尘现象。
三、现场控制措施
我项目部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围挡、洒水、苫盖、地面硬化和土方湿法作业“6个100%”控尘标准,确保控尘责任到位、治理到位、监管到位,控尘标准具体如下:
1.施工工地围挡达标率、
2.裸露土方覆盖率、
3.出入车辆冲洗率、
4.主干道硬化率、
5.设置扬尘监督牌率、
6.拆除工程洒水压尘率、
7.一定规模的施工工地扬尘监控系统安装率
8.Pm2.5、Pm10在线监测仪安装率均达100%。
四、环境保护扬尘控制教育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环境保护、控制扬尘污染的有关规定,将控制扬尘污染落实到整个施工过程中。
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增强全员意识,促进本工程防扬尘污染工作的全面开展。
对违反本项目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安全施工措施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2、路基施工时如对临近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报有关部门处理。
3、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置路灯。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挖方路段挖方深度及边坡坡度较大,并且地下水位较高时需在坡顶2米外拉设隔离网,防止附近村民近距离围观施工发生危险,对边坡进行防护以免边坡滑坡。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对现场施工人员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