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docx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治理制度1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治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全部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工程,必需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撤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工程在1kw以上的必需经安全科同意后,托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需充分考虑进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展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需有规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行特殊防护措施,否则,必需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需安装牢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制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工程必需安装漏电爱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制止安装。
七、全部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需有牢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展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全部用电场所必需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需有专人值班,随时把握用电的安全状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暴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急警示标志,并实行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需定期清理四周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顿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展一次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章,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视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严峻的停顿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依据情节和损失程度赐予罚款、赔偿、行政惩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治理制度2
一、燃气、电气设备治理应明确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选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修理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便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便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四周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用火用电安全治理制度3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治理,预防和削减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治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治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展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展动火作业时,必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前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展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连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标准,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爱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