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布展项目合同二零二五年.docx
书房布展项目合同二零二五年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书房布展项目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书房进行布展,包括但不限于书房内部空间规划、家具选购、装饰设计、灯光布置等。
1.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书房布展的专业设计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实施。
第二条项目期限
2.1本项目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书房布展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2.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房布展设计方案,甲方应在收到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2.3乙方应在设计方案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房布展工程。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甲方应支付乙方书房布展服务费共计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元整。
3.2甲方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元,大写:【金额】元整;
(2)书房布展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金额】元,大写:【金额】元整。
3.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四条质量及验收
4.1乙方应保证书房布展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4.2甲方有权对书房布展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4.3如甲方对书房布展工程有异议,应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第五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5.1乙方应对甲方书房布展项目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乙方设计的书房布展方案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6.2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书房布展工程,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