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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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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20.20

CCSA00

STIC

团体标准

T/STIC120007—2024

代替T/STIC120007-2021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projectmanagementofnuclearpowerengineering

2024-09-18发布2024-09-18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

T/STIC120007—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服务主体要求2

一般要求2

企业文化2

管理体系2

5服务提供条件2

服务人员3

服务环境4

服务设施4

6服务过程控制5

服务策划5

沟通5

产品和服务的提供5

安全与应急6

7服务特性要求7

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7

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7

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7

8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8

绩效评价体系8

监测、分析与改进8

9服务认证评价8

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8

服务认证模式选用及其组合9

服务认证结果9

附录A(规范性)管理成熟度评价方法10

附录B(规范性)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指标12

I

T/STIC12000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T/STIC120007-2021《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范》,与T/STIC120007-2021相比,除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新了引用文件名称(见第2章,2021版的第2章);

b)对服务主体要求的一般要求中强调应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并适应性调整相关要求(见4.1,2021版

的4.1);

c)适应性调整了人员配置与发展的特定要求(见5.1.1.2,2021版的5.1.1.2)、服务设施的信息化

和数字化要求(见5.3.2,2021版的5.3.2)、服务过程控制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要求(见6.3,2021版

的6.3)、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的特定要求(见7.3.2,2021版的7.3.2)、绩效评价体系的特定要求(见

8.1.2,2021版的8.1.2)、服务认证评价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见9.1,2021版的9.2);

d)增加服务认证维度章节(见9.3.1,2024版的9.3.1);

e)部分章节增加“注”(见7.1.2、7.3.2.3,2024版的7.1.2、7.3.2.3);

f)修订优化了附录A中管理成熟度评分范围(见表A.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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