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范》.pdf
ICS03.120.20
CCSA00
STIC
团体标准
T/STIC120007—2024
代替T/STIC120007-2021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projectmanagementofnuclearpowerengineering
2024-09-18发布2024-09-18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
T/STIC120007—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服务主体要求2
一般要求2
企业文化2
管理体系2
5服务提供条件2
服务人员3
服务环境4
服务设施4
6服务过程控制5
服务策划5
沟通5
产品和服务的提供5
安全与应急6
7服务特性要求7
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7
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7
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7
8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8
绩效评价体系8
监测、分析与改进8
9服务认证评价8
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8
服务认证模式选用及其组合9
服务认证结果9
附录A(规范性)管理成熟度评价方法10
附录B(规范性)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指标12
I
T/STIC12000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T/STIC120007-2021《核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范》,与T/STIC120007-2021相比,除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新了引用文件名称(见第2章,2021版的第2章);
b)对服务主体要求的一般要求中强调应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并适应性调整相关要求(见4.1,2021版
的4.1);
c)适应性调整了人员配置与发展的特定要求(见5.1.1.2,2021版的5.1.1.2)、服务设施的信息化
和数字化要求(见5.3.2,2021版的5.3.2)、服务过程控制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要求(见6.3,2021版
的6.3)、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的特定要求(见7.3.2,2021版的7.3.2)、绩效评价体系的特定要求(见
8.1.2,2021版的8.1.2)、服务认证评价适用的服务认证模式(见9.1,2021版的9.2);
d)增加服务认证维度章节(见9.3.1,2024版的9.3.1);
e)部分章节增加“注”(见7.1.2、7.3.2.3,2024版的7.1.2、7.3.2.3);
f)修订优化了附录A中管理成熟度评分范围(见表A.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