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外观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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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外观评分表
市政附表一(乙)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检查项目
外观要求
存在问题
应得分
实际得分
加权系数
评分
水
泥
混
凝
土
面
层
1、板面边角平整;不得有大于0.3mm裂缝,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60
0.4
2、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无杂物,伸缩缝全部贯通。
10
3、切缝线直弯顺,无夹缝,无漏灌缝。
20
侧缘石
1、侧石、缘石必须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钩缝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70
0.2
2、侧石背后填土必须严密。
30
人行道
1、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60
0.2
2、人行道面层应与其他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40
检查井与
收水井
1、路面与经接顺,无跳车现象。
25
0.2
2、收水经内壁抹面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25
3、井内无垃圾杂物惊圈及支管回填满足路面要求。
25
4、框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25
注:1、如有护坡,挡墙、倒虹、涵洞等可根据行标增加项目,人行道和检查井与收水井的加权系数同改为0.15,增加项目为0.10.
2、根据存在问题多少和产生程度,在应得分中酌情扣分。 检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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