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农林生物质发电锅炉烟气治理技术规范》.pdf
ICS27.010
F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2□
农林生物质发电锅炉烟气治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FlueGasControlofBoilersin
BiomassPowerPlants
2025-□□-□□发布2025-□□-□□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农林生物质发电锅炉烟气治理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农林生物质发电锅炉的烟气污染预防技术、治理技术、可行技术路线和运
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农林生物质为燃料的发电锅炉,以及以农林生物质为燃料的热电联产
锅炉烟气治理工作。可作为农林生物质电厂烟气污染控制设施工程改造,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运行管理以及环境监理、排污许可审批以及进行污
染防治技术选择、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技术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兼烧或掺烧燃煤、燃油、燃气的发电锅炉烟气治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10180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JB/T1626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NB/T1915农林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术语
NB/T47034工业锅炉技术条件
NB/T47051工业锅炉控制装置技术条件
NB/T47062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林生物质Agriculturalandforestrybiomass
农作物、树木、其他植被的根、茎、叶、枝、果壳等及其衍生物。
3
3.2农林生物质电厂锅炉biomassboiler
以木本、草本类农业剩余物、林业废弃物等为原料进行发电或热电联产的锅炉。
3.3污染防治可行技术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
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锅炉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
术、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且
已实现规模应用的技术。
3.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peciallimitationforairpollutants
指为防治区域性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更加严
格地控制排污行为而制定并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限值的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
进或领先程度,适用于重点地区。
4总则
4.1烟气治理技术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政策及标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及能效
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规定,完成有关文件报批
或备案手续。
4.2烟气治理技术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本着源头控制、协同减排、末端治理的优先级原则,
通过燃料预处理、抑制燃烧污染物生成、专项治理及功能拓展、全流程协同控制、终端技术
把关等手段匹配组合,以实现高效、稳定、经济、达标的控制目标。
4.3烟气治理技术路线的选择应因料制宜、因炉